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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安全责任、实施责任管理

发布时间:2011-06-09 浏览次数: 次 字体:[ 大号 中号 小号 ]

  施工项目承担控制、管理施工生产进度、成本、质量、安全等目标的责任。因此,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、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。
    (1)建立、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,有组织、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。承担组织、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。
    (2)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,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。抓制度落实、抓责任落实,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,及时报偿。
    1)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。
    2)各级职能部门、人员,在各自业务范围内,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。
    3)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,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,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,一环不漏。各职能部门、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,人人负责。
    (3)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,并得到认可。
    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、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,分别通过企业、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,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,持证上岗。
    特种作业人员、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,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;取得监察部核发的《安全操作合格证》,坚持"持证上岗"。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,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。
    (4)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,承担物的状态漏验、失控的管理责任。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。
    (5)一切管理、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,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。
    (6)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,应认真、详细的记录,做为分配、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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